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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5-02-20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马关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持续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委、县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执行力。

2.对标中心大局,以更优履职服务经济发展。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落实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三个示范县”建设要求,扛牢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坚决惩处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坚决落实强边固防、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重大部署,更加有力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安宁。服务保障“三大经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马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牢记职责使命,以更深情怀做实检察为民。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把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力度,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实质性化解涉检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决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加强食药安全、医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与相关部门深化协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合法权益,精准做深做实检察为民

4.聚焦司法办案,以更高要求提升监督质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提升指控证明犯罪能力,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监督;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常抓不懈,做实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行刑双向衔接机制;以可诉性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的“精准性”“规范性”。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5.抓住关键少数,以更严标准锻造一流队伍。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持续强化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庭审观摩等活动,提升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搭建中层干部成长阶梯,落实从优待检,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热情。培养和选树先进典型,培育典型案例、优秀检察建议,进一步深化“启航未检”文化品牌、“检护边关·一马当先”党建品牌。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09,078.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16,113.7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92,965.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4,477.31元,下降5.26%下降的主要原因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相关经费随之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16,113.73元,其中:本年收入7,816,113.7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16,113.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53,503.31元,下降11.88%,下降的主要原因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因此,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09,078.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16,113.73元,其中:基本支出7,216,113.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3,503.31元,下降12.74%下降的主要原因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因此,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目支出6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172,570.4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224,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其中: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600,000.00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624,0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0,827.5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7.4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0,987.04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2,312.47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47.50元,主要用于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0,301.3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总额47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1,000.00元,下降6.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000.00元,较上年减少11,000.00元,下降18.9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25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4.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4.12%。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把好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和相关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全年受理案件数≥500件,案件比≤1:1.4。二是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高物业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将“两房”物业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化,逐步实现“两房”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为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物业服务需求保障程度≥98%。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8,297.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408.86下降10.07%,下降的主要原因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相关经费随之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3,674,551.42元,其中,流动资产123,108.61元,固定资产13,499,225.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9,501.36元,其他资产2,716.2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9,942.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0,240.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43,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6,账面原值619,24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4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