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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05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党的领导,切实做到政治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理论武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不断锤炼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2.聚焦中心工作,切实做到法治自觉。紧紧围绕“三个示范县”的发展定位,保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昂扬斗志,服务保障“六大战役”和“十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3.聚焦法律监督,切实做到检察自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维护司法公正。

4.聚焦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思想自觉。认真履行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健全完善。真正做到严管厚爱,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为马关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2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22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87万元,占总收入的95.3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66万元,占总收入的4.6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36元,下降4.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17元,下降3.7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1.19万元,下降16.4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主要是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收入减少;二是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2022年度省委政法委拨入慰问金10.00万元,2023年度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24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51万元,占总支出的81.36%;项目支出232.65万元,占总支出的18.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1.22万元,下降4.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18万元,增长5.97%;项目支出减少118.40万元,下降33.7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主要是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二是其他资金支出减少,主要是2022年度支出省委政法委慰问金10.00万元,2023年度无此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5.51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57.18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编报口径变化,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6.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0%。人均开支23.0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65万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118.40万元,下降33.73%,主要原因:一是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62.40万元编报口径变化,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二是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出减少56.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69.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办案业务工作及业务装备购置方面的开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15.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44.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执法办案工作及业务装备购置等方面的开支;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协作办案经费2.1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案件支出;信息化建设经费0.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工作相关信息和网络购置及更新等方面的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3.56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2%。与上年相比减少69.05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主要是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9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54.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万元,项目支出81.75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2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2.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8.87万元,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7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54.7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4万元,决算为1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4万元,决算为17.2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97%,完成年初预算的6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0.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3%,完成年初预算的9.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4万元,决算为1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4万元,下降8.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8万元,下降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产生接待批次9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公务接待费用0.54万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88万元,比上年减少19.13万元,下降15.9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故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三公”经费及其他各项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马关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501.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47万元,固定资产1391.9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9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62.1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2.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5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55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退休费、退职(役)费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