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人们在马关城区的一些十字路口会看到身穿黄马甲的公益服务者在协助交警维护秩序,引导市民文明行驶或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而他们另一个身份是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轻微醉酒案件犯罪嫌疑人,违法者为何变成街头普法者?原来,这是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实行的醉驾治理体系新举措。

近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马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我县首批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志愿者岗前培训会。在培训会上,明确了参加此次社会公益服务的目的和具体服务内容,邀请交通民警进行交通规则岗前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法》等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及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参会人员受到警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会后,27名犯罪嫌疑人按照排班表在马关县城重点路段提供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和文明劝导的社会服务,以自身经历倡导全社会拒绝酒驾。服务结束后,县交警大队将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长、次数、质量等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综合评价意见,为检察机关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重要参考。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善于总结类案特征,探究发案原因,为源头治理酒驾醉驾多发探索拟不起诉社会服务评价机制,通过拟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促使行为人深刻认识到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汲取教训,敬畏法律,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民拒绝酒驾的良好氛围,对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