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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河(湖)长+检察长模式”启动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时间:2022-07-07
 

座谈会现场

日,马关县(湖)长+检察长协同推进机制座谈会在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县河(湖)长办及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马白镇人民政府六个成员单位以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传达同志,分管副检察长钱加相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加相同志组织学习文件

会上,钱副检察长首先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等相关文件。


王启刚同志作工作简报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2022年上半年以来的河长制工作情况作了简要交流发言,各成员单位交流发言完毕后,县水务局副局长王启刚同志对全县2022年上半年河(湖)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


党组书记、检察长郑传达同志作发言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传达同志表示: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开展好河湖治理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一充分认识河(湖)长+检察长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压实各级河长的主体责任、检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河长办的协调督导责任,成员单位的管理责任,切实保障河(湖)长制+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二要以有力举措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制度落实落细,工作中要加强联动,凝聚治水护水合力。要强化执法办案信息共享,积极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发力,系统治理,齐心协力把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三要延伸办案效果,推动社会综合治理。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于河道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要注重分析案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和困难问题,通过专题调研报告,联合专项报告等形式,为党委政府加强行业治理和系统治理建言献策,发挥好马关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作用。四要认真总结提高,加强宣传影响力度。河长办要积极和检察机关交流,对办理的典型案例,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并定期通报,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水生态公益诉讼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河湖保护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