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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时间:2021-06-21
 
会议现场

 

6月18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马关县卫生健康局、马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等14家单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县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县妇联、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该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传达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马关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全县范围内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生育子女行政处罚专项工作的现状。对于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生育子女的未成年人,过早养育子女不仅使他们因辍学而无法享有受教育权,更影响其身心健康。根据法律法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这部分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但在履职中,相关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形。各乡镇(场)、县级主管部门对通报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发言,气氛热烈。该院工作人员向各行政单位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对履职不到位的情形提出了建议,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颜加春同志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将认真贯彻落实,加大该项工作的调研和排查统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党组书记、检察长郑传达同志作讲话

 

郑传达检察长在会上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子女专项监督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高人员素质和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工程顺利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该项工作中一是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场)指导工作力度;二是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向县级主管部门的请示汇报和沟通交流,三是要统筹整合人力资源,有序推进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生育子女行政处罚专项工作。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办理力度,截至目前,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涉未成年人案件21件26人,对建设平安、美丽、和谐马关贡献了检察力量,对推动乡村振兴工程顺利实施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